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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佛山市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货场及路面翻新工程

发布时间:2018-01-09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货场及路面翻新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佛山市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佛罗路166号。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佛山市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货场及路面翻新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包括货场翻新、二期吊车梁地面翻新、1#仓库区域地面翻新、废石料外运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2452515.81元,招标控制价为2452515.81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67663.68元)。    

2.3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材料运输、装卸、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包工程保险、包检测。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开工15个日历天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施工过程中,完成60%工程量,按照进度付款至合同总价的60%

3)工程完工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实际完成总价(签约合同单方造价乘以竣工验收面积)的90%;余下的工程款(扣除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按程序支付,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1年满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清;

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供本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建安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3.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

3.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7月至2017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3.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7月至2017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3.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27日至201813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 ,联系电话:0757-87722886)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若被邀请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1.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2、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电子版打印件、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1.4、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B证复印件、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4.1.5、专职安全员C证复印件、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4.1.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如有)

4.1.7、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统一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 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1161000分。

6.1.2开标时间:2018116100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南湖二路2号富林朗悦酒店)。

6.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151700分(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8.异议与投诉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

10.联系方式

  人:

佛山市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罗公路166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

    编:

 

    编:

528100

  人:

何先生

  人:

郭小姐

    话:

0757-88015097

    话:

0757-87722886

    真:

 

    真:

0757-87722886

 

附件:招标文件-佛山市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货场及路面翻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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