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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清新区区域路网升级改造工程(X368线浸潭至桃源K5+850-K16+180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7

 清新区区域路网升级改造工程(X368线浸潭至桃源K5+850-K16+180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新区区域路网升级改造工程(X368线浸潭至桃源K5+850-K16+180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清新发改【2017308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清远市交通运输局清市交复函【201835批准,项目业主为清远市清新区地方公路站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远市清新区地方公路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完善沿线交通标志线的设置、增设防撞栏和警示桩、升级改造道路排水系统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

2.2.1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类 1 个标段。

2.2.2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佰叁拾叁万柒仟贰佰捌拾元肆角伍分(小写:4337280.4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 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 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投标人自行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三年内无行贿裁判文书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没有行贿记录结果的网页含网址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还需提供一份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所查询结果真实、有效,无行贿犯罪情况。

3.7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4.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即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4.2.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8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3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时,必须登记录入1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2016]27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2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5.3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4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5.5 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 500 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5.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异议受理电话:0763-5830292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49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某个标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 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 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远市清新区地方公路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49    地址:清远市新城东2号区南岸一街522

邮政编码: 511000               邮政编码:511518

电子邮件: 37866669@qq.com      电子邮件:2826790176@qq.com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人:郑小姐

电 话: 0763-5810286            电 话:0763-6863060

传 真: 0763-5810286            传 真:0763-378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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