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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南沙新区防洪体系提升综合专题研究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04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南沙新区防洪体系提升综合专题研究 招标公告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南沙新区防洪体系提升综合专题研究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Y2019ZFCG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南沙新区防洪体系提升综合专题研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939300
四、采购数量:其他服务: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目编号:HY2019ZFCG00800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南沙新区防洪体系提升综合专题研究子项目1 、预算金额(元):7939300、数量:1
1. 采购项目编号:HY2019ZFCG008
2. 采购项目名称:南沙新区防洪体系提升综合专题研究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其他服务)
5. 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793.93万元(其中,蕉东联围槽船涌至大角山岸线整治规划专题中,含河道地形勘察测量费用,暂按99.33万元计,且此项费用不参与报价评分)。
6.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近来年珠江河口超强台风暴潮频发,极端潮位屡创新高,潮灾损失加重,如“1713”号台风(天鸽)给南沙区带来较明显的风、雨、潮影响,风暴潮增水极其明显,破历史记录。受台风外围影响,南沙区南沙站出现超200年一遇的高潮位,超历史最高值;台风影响期间南沙区录得最大风速29.9米/秒(11级),最大雨量52.8mm。受“山竹”影响,南沙站最高水位达3.19m,超警戒1.29m,再次创历史记录,此次台风给南沙区水产养殖、农作物、树木、房屋、道路造成破坏,带来较大经济损失。随着大湾区国家战略的实施,南沙新区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将越来越大,特大洪涝灾害损失对经济将产生重大影响,提高其防洪保安能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统筹近远期目标,按照达标加固分类分布实施的原则,制定全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方案和工作计划,需编制南沙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规划,指导近期我区防洪排涝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为确保南沙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对南沙新区外江堤防防洪标高进行论证,为区域防洪(潮)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研究论证新形势下的南沙新区外江堤防防洪标高十分必要;为确保南沙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必要从各围的整体性出发,开展该区域的防洪(潮)排涝设施布局研究,以建立完善的防洪(潮)排涝体系。开展蕉东联围槽船涌至大角山岸线整治规划研究工作,对区域岸线进行理顺、整治是十分必要,对保证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南沙湾片区及周边区域的快速、有序推进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极为紧迫的。 发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新形势下南沙区防洪(潮)排涝格局研究、南沙区外江堤防防洪标高论证专题研究、南沙区蕉东联围槽船涌至大角山岸线整治规划专题研究、南沙区防洪(潮)排涝设施建设规划、南沙区防洪安全系统提升实施方案。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子包。
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成果经采购人审查通过。
8. 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9. 项目类别:服务类。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格式详见《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2.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①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②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资质服务范围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第十四条之第(一)项“规划咨询:含行业、专项和区域发展规划编制、咨询”);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水利水电专业甲级资信工程咨询单位[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发改令第9号)第八条之(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 ②水利部或中国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
5. 具有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具体办理事宜及承诺书格式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审查的通知》);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自公告之日起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以协商小组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递交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服务金额划分比例。联合体主办方需持有工程咨询资质或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
8. 已投标登记并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9. 注: 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 组成联合体投标人的各机构不得再以独立投标人或者再组建其他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先投标登记的投标申请。 ③ 如果联合体投标人中标,则组成该联合体的各机构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0.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投标登记时,授权代表人需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1.提供投标人授权代表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人提供)。 注: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投标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投标登记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投标登记)。本司只接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9年09月05日至2019年09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楼12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7日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楼1206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7日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楼1206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09月05日至2019年09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子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南沙新区防洪体系提升综合专题研究子项目1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地址:  
联系人:陈广成
联系电话:39054095
传真:84986267
邮编: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寿路105号1201-1206房,1301-1303房
联系人:于小姐
联系电话:020-83277480
传真:020-83713041
邮编:无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于小姐
联系电话:020-83277480

附件:
 1.1.华禹:招文 南沙新区防洪体系提升综合专题研究9.4终稿.pdf 




发布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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