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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始兴县消防大队精品队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3

始兴县消防大队精品队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 始兴县消防大队精品队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2 项目业主: 始兴县公安消防大队

1.3 项目批准部门: 始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 始发改审﹝201917

1.5 项目代码: 2019-440222-92-01-035085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争取上级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100%

1.7 招标人: 始兴县公安消防大队

1.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始兴县太平镇城北路88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1.执勤备战楼:拟建五层,首层高5.4米(停放消防车),其余每层高3.6米。建筑面积6268㎡。

2.训练塔:共七层,地下一层高3.35米,建筑面积134.85㎡;地上每层3.35米,建筑面积124.05㎡。合计879.2㎡。

3.附属工程:建设值班室、大门、围墙、跑道、挡土墙,开挖土石方。

2.1.3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620.12万元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共约 140  万元(其中勘察费约 15万元,设计费约  125 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

2.2.1.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地形图修测、工程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2.2.1.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包括但不限于: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包括但不限于:

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防雷工程等所有专项设计等)、施工图送审并确保审查合格;

②室外所有附属工程设计(含边坡防护设计);

③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④竣工图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50个日历天

2.3.1.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指日历天,下同)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勘文件送审稿。

2.3.1.2.初步设计修编:初审意见下发后5天内完成。

2.3.1.3.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分项目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及详勘文件。

2.3.1.4.施工图修编:施工图审查后5天内完成。

2.3.1.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2.3.2. 质量标准:

2.3.2.1.勘察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勘察设计规范标准,满足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合格的要求。

2.3.2.2.本项目应按照国家现行《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并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或《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二星级绿色建筑,施工图必须达到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并经招标人确认的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3.4、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

3.5、省外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企业的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3.6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禁止投标条款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7.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7.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7.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3.7.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3.7.7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3.7.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7.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7.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3.7.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7.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7.1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本次招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仍未解除的。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20000的投标保证。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免费下载。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2 份清单)。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 始兴县公安消防大队

办公地址:始兴县太平镇城北路88

联系人(部门):程先生

联系电话:0751-333372013826341047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64号第一幢二楼204

联系人(部门): 莫工

联系电话:0751-8768007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办公地址: 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部门): 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 0751-3315236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始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 始兴县太平镇沿江北路1

联系人(部门): 建管股

联系电话: 0751-3315107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 921 00 00 分至 2019 927 24 00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19 927 24 00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19 105 16 00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19 105 16 30 分至 2019 108 16 00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9 1014 09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19 1014 09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19 1014 09 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19 1015 07 30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19 1015 09 00 分至 2019 1015 09 30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地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19 1015 09 30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地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盖章):始兴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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