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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2021年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1-04-29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1年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1年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75号的工业品商贸城老旧小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书院路1号的杏花新村老旧小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含装修部分、安装部分。
装修部分:包含工业品商贸城老旧小区、杏花新村老旧小区,共19座楼。其中:①工业品商贸城老旧小区包括10座楼,改造包括清洗外墙砖、打掉原外墙装饰面层重新油外墙涂料;楼梯间内墙乳胶漆翻新,楼梯地面水泥砂浆修复翻新,铁艺栏杆翻新;防盗网、车库门、铝合金窗需重新涂防锈漆;清理天面杂物、新做入户混凝土坡道、钛镁铝合金耐力板弧形雨篷,自行车坡道新建栏杆、地面水泥砂浆修复翻新、小区二层公共道路路面修复、翻新废旧不锈钢信报箱;单车房打掉原外墙装饰面层重新油外墙涂料、天面修复翻新等;②杏花新村老旧小区包括9座楼,改造包括清洗外墙砖、铲除原有外墙装饰面重新铺贴马赛克外墙砖、顶棚乳胶漆修复、首层住户主出入口处增设混凝土平坡道、增设户外塑料分类垃圾桶;楼梯间内墙乳胶漆翻新、防盗网、车库门需重新涂防锈漆、清理屋面、新建钛镁铝合金耐力板弧形雨篷等;
安装部分:  
1、包含工业品商贸城老旧小区及杏花新村老旧小区给排水、外墙管线及翻新部分配电箱与消火栓;其中杏花新村老旧小区主要包括拆除新建排水管600米、安装150*300*1.5mm防水镀锌桥架约185米、化粪池清掏等,工业品商贸城老旧小区主要包括拆除并新建PPR给水管1200米、拆除并新建排水管、安装150*300*1.5mm防水镀锌桥架约124米、化粪池清掏等;
2、施工范围内的各类电线、配电箱、空调外机等进行措施保护,保证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及外观整洁。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特别说明:由于工程项目存在不确定因素,发包人在合同约定工期内不保证能达到  19栋房子外立面进行改造的工程量,如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的工程量,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的通知之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办理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核准的结算价为准),未发生的工程量无需结算;如部分工程需要延期实施,则承包人同意根据发包人另行通知的工期内完成相应部分的工程,无需另行收取费用。承包人在投标前对上述情况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承包人愿意无条件承担上述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2.3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4731184.26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即 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注3: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
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0  年 10月至 2021 年 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文第4.5.4项的相关规定一致。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当天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即开标当天北京时间8:30~9:30),通过手机微信或支付宝APP扫描付款二维码缴纳,支付时必须备注投标单位名称简称及项目简称(例如:XXX公司-勒流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否则因信息不全而无法识别投标人单位所导致的全部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按规定付款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按本项目《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规定,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需将相关开票信息(投标人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名称、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等)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283471252@qq.com),招标代理机构将开具普通发票邮寄给投标人(或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费缴费的付款二维码的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jy.ggzy.foshan.gov.cn:3480/TPBidder)后,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的菜单中下载本招标项目下的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费付款二维码》获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采用现金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天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和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
政和中路1号                            宝翠花园36号商铺
邮    编: 528300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潘工                         联 系 人:   刘工、何工            
电    话:0757-25538154                电    话:  0757-28090670          
传    真:   /                         传    真:  0757-2809067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83471252@qq.com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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