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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兴宁市某部2022年食堂食材供应商资格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2

兴宁市某部2022年食堂食材供应商资格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宁市某部2022年食堂食材供应商资格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07 13 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VGBRID-F1001

项目名称:兴宁市某部2022年食堂食材供应商资格采购

预算金额1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采购范围

数量

(中标供应商)

服务期限

兴宁市某部2022年食堂食材供应商资格采购

瓜果蔬菜类、肉类、禽类、水产品类、粮油及副食品类等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政部 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非外资入股企业。(提供《资格声明函》)

5)信用记录: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企业。(以招标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军队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三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7)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06  23 日至2022 06   2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 07 13 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宁市某部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

联系方式:0753-5673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

联系方式:0753-213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3-2138188

发布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 06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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