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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横琴海关和驻保税区办事处集体宿舍及食堂配套设施设备项目(家具部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7

横琴海关和驻保税区办事处集体宿舍及食堂配套设施设备项目(家具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横琴海关和驻保税区办事处集体宿舍及食堂配套设施设备项目(家具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5楼5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730日10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HY-ZB-2025-0503

项目名称:横琴海关和驻保税区办事处集体宿舍及食堂配套设施设备项目(家具部分)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伍拾壹万柒仟陆佰陆拾伍元伍角玖分(¥5,517,665.59元)

最高限价(如有):以预算价作为投标报价上限,超出上限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家具采购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人情况:横琴海关和驻保税区办事处集体宿舍及食堂配套设施设备项目(家具部分),采购需求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横琴海关,委托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作为采购人进行公开招标。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采购家私一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③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全部到货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投标人若提供的货物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若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制造商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制造商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投标人自查,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5楼501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提供:《标书购买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以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标书购买登记表》与转账凭证(报名费汇入以下账户)发送至电子邮箱:ztb-1@hyzxgc.com ,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登记表和款项即登记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体育中心支行;

户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横琴分公司;

账号:9550 8802 1368 2600 182 。

4.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开标时间:2025年7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5楼501(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2.资格要求中所指“非法人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行业特殊性是指这些行业本身具备的垄断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本采购活动。

3.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海关网(www.customs.gov.cn)、珠海特区报。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6-8164360.81624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5楼501

联系方式:0756-2510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云香

电 话:0756-2510299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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