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港海关交通保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2025—2026年度)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山港海关交通保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2025—2026年度)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5楼5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HHY-ZB-2025-1005
项目名称:中山港海关交通保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2025—2026年度)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玖仟肆佰壹拾叁元叁角叁分(¥1239413.33元)。
最高限价(如有):以预算金额和《用户需求书》采购内容所列单价作为报价上限,超出投标报价上限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车辆租赁服务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人情况:中山港海关交通保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2025—2026年度),采购需求部门为中山港海关,委托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作为采购人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基本情况:租车数量共5辆(含司机服务):1 辆 45 座大巴、4辆20座中巴为采购人员工提供通勤服务,服务地点为中山市。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人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认的监狱企业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5.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一)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5楼501
(三)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提供:《标书购买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以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标书购买登记表》与转账凭证(报名费汇入以下账户)发送至电子邮箱:ztb-1@hyzxgc.com ,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登记表和款项即登记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体育中心支行;
户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横琴分公司;
账号:9550 8802 1368 2600 182 。
(四)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二)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5楼501(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资格要求中所指“非法人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行业特殊性是指这些行业本身具备的垄断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本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海关网(www.customs.gov.cn)、珠海特区报。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5楼501
联系方式:0756-2510299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云香
电 话:0756-2510299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