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0)83276245
首页 >政策法规

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1-07-01

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标准


 

本收费标准摘自广东省物价局粤价[1998]72号文。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收费标准

1 受委托编制工程预结算 税前工程造价 0.3%
2 受委托计算建筑工程钢筋实际用量 税前工程造价 0.2%
2.1 计算工程钢筋实际用量 或:钢筋用量 *估算单价0.5%
3 受委托复核审查工程预结算 净核增或核减额 4~8%
3.1 其中:工程造价 500万元以上 4%
3.2 工程造价 500万元以下 5%
3.3 工程造价 100万元以上 6%
3.4 工程造价 50万元以下 7%
3.5 工程造价 10万元以下 8%
3.6 工程造价 收费不足1000元 按1000元计收
4 受委托工程进度款监理 税后工程造价 0.1%~0.2%
4.1 其中: 工程造价 20000万元以上 0.1%
4.2 工程造价 20000万元以下 0.12%
4.3 工程造价 10000万元以下 0.15%
4.4 工程造价 5000万元以下 0.18%
4.5 工程造价 2000万元以下 0.2%
5 受理法院委托鉴定工程造价 鉴定后工程造价 0.6%~1.2%
5.1 其中: 工程造价 2000万元以上 0.6%
5.2 工程造价 2000万元以下 0.8%
5.3 工程造价 1000万元以下 0.9%
5.4 工程造价 500万元以下 1.0%
5.5 工程造价 100万元以下 1.2%
5-1 或,其中: 争议差额 3%~6%
5-2 差额 1000万元以上 3%
5-3 差额 1000万元以下 4%
5-4 差额 100万元以下 5%
5-5 差额 50万元以下 6%
       
金和OA入口
返回顶部